1、利用高位消防水池(例如山顶上的高位消防水池)对消防管网增压稳压。这种系统称为常高压消防系统,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少见到。
2、利用设在建筑顶层的高位消防水箱对消防管网增压稳压;按“高规”GB 50045—95的规定,当高位消防水箱提供的水压不能满足最不利点处的消防水压,则应设高位消防水箱增压装置。按我国现行“高规”GB50045—95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l6—87的规定,对于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均应设置高位消防水箱。
此时应注意:
(1)稳压泵应能自动启停,并受控于设置在系统管道上的压力检测装置。
(2)稳压泵宜设置在系统顶部靠近高位水箱处,以降低稳压泵的额定工作压力,节约能源。
(3)稳压泵组应设在旁线的管道上。
(4)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稳压泵的加压点,应设在系统的水源侧。 3、利用设在水泵房内的专用稳压泵与气压罐协同工作对消防管网增压稳压,使之处于准备消防状态。
(1)当规范允许用气压罐代替高位水箱时,气压罐必须储存十分钟的消防用水量,平时不能动用,火灾时方可动用,通常称这样的气压罐为“大罐”,“大罐”只能启动稳压泵和停止稳压泵,一般不要求用它的信号去启动主泵,更不允许用它的信号去停运主泵。
(2)“小罐”是指按规范要求,配合高位水箱增压而设置的气压给水装置。该装置的气压罐仅储存火灾初期的30S的消防用水量,对消火栓给水系统,其调节容积为2支水枪30S用水量,即2×5(L/S)×30=300(L);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调节容积为5只标准喷头30S的用水量,即5×1(L/S)×30=150(L)。
当采用“小罐”时,气压罐不但能发出启动和停止稳压泵的信号,而且还能发出启动消防主泵的信号。即设备投入正常运行后,系统水压将保持在设定的上下限(即稳压泵的启动和停机压力)之间,当管网泄露、系统压力降至设定压力下限P2时,稳压水泵自动启动,对管网进行补水稳压,以供消防供水系统保证最不利配水点的消防所需压力,当系统压力达到设定压力上限P1时稳压泵停止工作,每次压力下降时,都将重复上述的运行过程,以稳定消防管网的压力和气压罐的调节水容积。消防用水时,稳压泵持续运行阻止不住压力的下降,当系统压力降至消防主泵启动压力P3时,电控系统发出报警信号,启动消防主泵进行供水,当消防主泵运行达到额定流量和压力时,控制系统关闭稳压水泵运行。当单台消防泵运行仍阻止不住压力的下降,系统压力降至消防最低压力P4时,消防备用泵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