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层发生火灾时,应先接通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2)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时,应先接通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3)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接通地下各层及首层;
(4)含多个防火分区的单层建筑,应先接通着火的防火分区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